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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国庆中秋及十九大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

作者:水产技术推广站   点击数:   更新时间:2017-09-30   来源:江西省渔业局

赣渔技推函【2017】5号

各设区市农业(渔业、水产)局(科、站):

国庆中秋及十九大将至,在这个重要时间段,为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,防止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,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,现就加强重要时间段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强化领导,落实主体责任

这个重要时间段是水产品购销旺季,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增加,问题易发多发。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务必提高认识,把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,强化领导,突出重点,采取有力措施,落实监管责任,确保重要时间段水产品质量安全。

二、源头监控,细化过程管理

各地要加强水产品生产源头监管,督促本地水产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,严格标准化生产规程,落实二项登记五项制度和休药期制度。加强水产品收、贮、运环节质量安全检查和监测,发现不合格产品立即依法处置。已建成智慧渔业的县、市务必加大可追溯体系运转效能,实现问题产品来源可查询,去向可追踪。

三、排查风险,治理突出问题

各地要加大重要时间段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,全面排查风险隐患。针对近几年来问题多发的水产品种、禁用药物种类等问题,开展专项监测抽查。对监测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水产品生产企业必须依法查处,对不合格产品责令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监督销毁,严防不合格水产品流入市场。

四、应急值守,强化应急处置

各地要加大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,提高应急处置能力。要畅通信息渠道,落实工作责任,强化重要时间段值守。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,对重大的、异常的、不实的、负面的报导要快速响应、及时上报、妥善处置,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,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的危害,保障公众健康、生命安全和产业健康发展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7年9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