赣财办建【2017】22号
各设区市财政局、农业(渔业)局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省财政厅、省农业厅贯彻落实渔业油价补贴调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赣财建〔2017〕22号)要求,进一步了解政策落实情况,及时发现问题,完善政策措施,决定对全省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一次督查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督查内容
1.2015年度机动渔船油价补贴资金发放情况;
2.2015年度渔业油价补贴资金市级统筹使用情况;
3.2014年及以前渔业油价补贴结余资金清算情况;
4.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后存在的问题、原因及意见建议。
二、有关要求
1.本次督查由各设区市财政局、农业局牵头组织,通过县区自查整改、设区市督导整改的形式进行;
2.省财政厅、农业厅将组织人员抽查并重点督导结余资金清算工作。
3.请各设区市财政局、农业(渔业)局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总(附件及相关文字说明),于2017年7月31日前行文报省财政厅、省农业厅。
联系人:省财政厅经建处 张 丹 0791-87287909
省农业厅渔业局 陈卫军 0791-86266931
陈诗伟 0791-86201635
附件:
1.2014年度及以前渔业油价补贴结余资金统计表表一.xls
2.2015年度机动渔船油价补贴情况统计表表二.xls
3. 2015年度油补市级统筹资金落实情况统计表表三.xlsx
2017年6月27日